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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承欣财务    作者; 陈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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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为落实《印花税法》,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现就我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纳税期限 (一)对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一般实行按季计征,对纳税人不经常发生的业务所书立的应税合同,可实行按次计征。 对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实行按次计征。 (二)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实行按次计征;对纳税人因业务需要频繁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可实行按季计征。 (三)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 (四)境外单位或个人书立的应税凭证,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其印花税纳税期限与其境内代理人保持一致;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其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五)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二、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7月7日 关于《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顺利实施,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结合当前征管实际,制定了《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对全省印花税纳税期限进行统一和明确 一是明确纳税人书立应税合同印花税纳税期限。对纳税人按照是否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以及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后是否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分别明确不同纳税期限。如:A企业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其书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应实行按季计征,而不经常发生的借款业务所书立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可实行按次计征。 二是明确纳税人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期限。充分考虑产权转移行为多为偶发性业务,按次征收对纳税人更为便利,同时针对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可实行按季计征。 三是明确纳税人书立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期限。将应税营业账簿统一明确为按年计征,既方便了纳税人,也符合征管实际。 四是明确境外单位或个人书立应税凭证印花税纳税期限。对于境外单位或个人,结合印花税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按照是否在国内有代理人分别明确了纳税期限,便于征收管理。 (二)废止《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已不符合印花税法规定和工作实际,决定予以废止。 三、《公告》的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陕西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

问题: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答案: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二十一)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用等,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回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学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高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 更多推荐: 财税问答精选

18个现行税种仅3个通过人大立法小张是甲公司的财务,其公司当月并未发生业务,也就没有销项税额,请问,如果本月只有进项没有销项,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期末如何结转?下面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本月只有进项没有销项会计分录怎么做?期末如何结转?答:对于进项税及销项税,每个月都要进行结转。到了月末的时候,财务人员需将进项税及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一起进行结转。其会计分录如下:1、当结转进项税额的时候,会计分录怎么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当结转销项税额的时候,会计分录怎么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当对应缴纳增值税进行结转的时候(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会计分录怎么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实际交纳增值税的时候,会计分录怎么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如果账面上,只有进项没有出现,该怎么处理呢?答:只有进项无销项税做凭证的时候,需作为进项税入账。其可以用来抵扣以后期间销项税。借:原材料(或其他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进行登记,则表示为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关小知识:凭证的含义凭证:也就是指会计凭证,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其不单单可以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及经济责任的明确,还是记账的依据。总结:财务人员处理进项税及销项税相关问题时,应当清楚每月都应当结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具体交税数值。水费可抵扣部分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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