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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均属采购费用,发生的采购费用支出,应计入什么科目?如何做账?采购费计入哪个科目?采购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采购费用是指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材料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以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等。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等。采购费用的账务处理支付采购费时:借:管理费用——采购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支付采购费时:借:管理费用——采购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期间费用是否计入产品成本?
(一)明确租赁年限的税收处理 《》第四条规定 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视同销售不动产 。但是《》(国税函[2005]83号)规定 对具有明确租赁年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无论租赁年限为多少年,均不能将该租赁行为认定为转让不动产永久使用权,应按照 服务业-租赁业 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明确了房屋租赁期限,哪怕租赁期限等于或者超过在现有规定中对于房产有明确的使用年限,也应该按照 服务业-租赁 项目征收营业税,其房产税当然也就从租计征了。 (二)内部承包租赁的税收处理 《》(财税[2003]16号)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 服务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矗所以内部承包租赁涉及房屋的,按上述规定进行营业税等税收处理,涉及房产税的实行从价计征。 (三)房屋用于仓储的税收处理 《》(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对于房产提供人分别按 服务业-仓储业 、 服务业-租赁业 征收营业税,但是采用仓储业,其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税率1.2%. 但要注意的是,《》(国税发[2004]88号)规定: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物流企业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 交通运输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 服务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 (四)物业代收房租的税收处理 《》(国税发[1998]217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房租等的行为,属于营业税 服务业 税目中的 代理 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房租等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五)房屋视同出租的税收处理 1.《》(国税函[1997]490号)规定: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 服务业 税目中 租赁业 项目征收营业税。《》(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国税函[2006]478号)规定: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下称 业主 )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 服务业-租赁业 征收营业税,按照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用于商业用途,需要按收入额的5%缴纳营业税,12%缴纳房产税,同时按10%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房屋进行转租的税收处理 《》(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 服务业 税目中 租赁业 项目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3]16号)对于融资租赁行为采用的是差额计征营业税的规定,但是对于房屋转租行为是否也可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目前没有规定,即需要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对于转租行为是否要征收房产税,至今没有明确政策规定,所以建议以各地税务部门出台的征收办法为准。 (七)房屋售后返租的税收处理 《》(国税函[2007]603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8]57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上述情形的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 财产租赁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同时,按《》的相关规定,购房者需计算缴纳营业税等。 责任编辑:派大星 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改革
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收入不属于日常收入,一般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实务中其他业务收入可设置哪些明细科目?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科目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科目就是企业设置在其他业务收入下面的各种明细科目,比如:其他业务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出租专利收入,出租包装物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日常收入,影响营业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获得的收入,比如处置原材料收入,投资性房地方转让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日常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它属于当期利得,影响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几种:捐赠收入,�?钍杖�,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款超过账面价值部分,收到政府补贴等。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分录1、销售原材料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2、收到出租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期末结转时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预计负债是什么?确认条件有哪些?
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怎么征税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有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元。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 使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的一般程序: 1.申请签发。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写明收款人名称,如支取现金的应填明“现金”字样,银行受理申请,并收妥款项后,据以签发银行本票。 2.支付款项。申请人取得银行本票后,可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一个月)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不能再向银行转账或支取现金,但可由申请企业到签发的银行办理退款手续。 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私营公司根据发生的有关银行本票存款收付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本票,将银行存款40000元转入银行本票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2)收到收款单位发票等单据,采购材料付款39780元,其中,材料价款34000元,增值税5780元,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3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780 其他应收款 22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 40000 (3)收到收款单位退回的银行本票余额22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20 贷:其他应收款 220 私营公司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