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发票│济南代开票公司│济南开正规票〖咨询开票>请进入〗诚信可靠—租赁发票_开具发票_报销用发票_家用电器发票_电子产品发票—专业财务服务; 代领发票; 资薪申报; 金融咨询;企业咨询;承欣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企业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需要使用到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时就会进行报废,那固定资产报废该如何做账?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分录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清理收回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4、最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在借方,则转入营业外支出,若余额在贷方则转入营业外收入。如何理解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先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报废清理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详细说明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企业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后作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业务的凭证,据以进行清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2、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4、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5、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公司捐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 工资、薪金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 工资、薪金 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 工资、薪金 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问:差旅费补贴还用交个税吗?答: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国税发[1994]第89号)但企业以差旅费津贴名义发放其他补贴、津贴的,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但是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法规依据:《》《》问: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奖励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发生的费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卷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 劳务报酬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考)问:我参加抽奖活动中了一辆汽车的1年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个人取得的抽奖所得应按照 偶然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问: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购买一套办公写字楼并将权属登记在企业名下,现企业将房产转回到至投资者个人名下,此环节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上述行为应按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以股票形式派发红利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泥巴姐 应对税务稽查 企业需自查自纠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发展。那么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计入收入?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政策吧。问: 我所在的高新企业最近收到了一笔政府补助,这一笔款项需要计入收入吗?答:根据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问:那我们是不是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这不一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 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问:按照以上标准,我所在企业取得的补助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那么,在税务上应当如何处理呢?答: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分期计入损益。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对于确认的“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同时,对上述资产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中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金额作纳税调增。企业取得与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对于确认的“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同时,对上述确认的成本费用或损失作纳税调高。温馨提示特别要注意的是,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1.《 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2.《 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更多推荐: 骗取退税、虚开发票、偷税,重庆市税务部门公布3起涉税违法案件
销售存货会计分录是什么?问题:以房产投资联营是否缴纳房产税?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文件规定,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分红,共担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做账报税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报表、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新企业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要注意什么?